借錢創業還不上,可以被劃分為「老賴」嗎?

創業其實就是一場賭博,賭贏了一切都好,可如果賭輸了,那就只剩一件事了——還債。在現實生活中,創業失敗的人確實不在少數,這些人因為償還不上欠款,經常會被社會各界稱為「老賴」。例如王健林的兒子王思聰,因為欠債1.5億未償還,被法院定為了「老賴」。按常理來說,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但是最近網上卻有另一種聲音傳出來,認為老賴是對創業者的人格侮辱。那麼,為什麼有網友這樣認為呢?大家覺得這個說法成立嗎?

在中國人的心中,老賴是一個非常不好的形容詞,一般指那些借錢不還的人,個人一旦被戴上老賴的帽子,短時間內肯定是摘不掉了。在法律上,老賴還有一個官方的稱呼——「失信被執行人」,主要指那些有能力還錢,但卻拒不償還的執行人,這也是中國人為什麼痛恨老賴的原因。如果按照這個定義來看,那麼創業失敗者確實不應該被稱為「老賴」,因為他們不是不還錢,而是沒錢可還。

日前,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就在一次節目中,對「老賴」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。郎咸平認為,不能把所有的創業失敗者都稱為「老賴」,因為他們也不是故意不償還欠款的。就像腦白金的創始人史玉柱,原本也因為巨人大廈負債2.5億,被打上了「老賴」的標籤,但後期人家也東山再起,償還清了自己的欠款。所以,對那些創業失敗者,應該寬容一些,不應該把創業失敗不還錢的人統稱為老賴。據悉,我國目前的老賴數量已經達到了1591萬人,這其中有將近8成都是創業失敗後,無力償還欠款的創業者。

不過,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援郎咸平的觀點。部分網友認為,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不能說你負債的原因是因為創業,就可以不還錢了。畢竟誰的錢都來之不易,親戚朋友願意把錢借給你,是相信你這個人的信譽和能力。現在你還不上錢,人家不逼著問你要那是情分,逼著問你要是本分。換而言之,如果你沒有償還欠款的能力,那就不要借錢瞎折騰。你既想折騰,又不想承擔折騰失敗後的風險,好事都讓你一人占完?除此之外,還有一部分創業失敗者,並非沒有償還能力,只是不甘願那樣做罷了。比如有一部分創業失敗者,他雖然沒有了現金流,但是他還有房子有車子,但卻不願意賣掉,甚至是偷偷轉移到了父母妻子名下,以此來規避風險。

綜上所述,對老賴的定義不能一刀切,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如果亂扣老賴的帽子,那麼將來誰還敢創業?如果大家都不進行創業,那麼我國的經濟發展就會停滯不前,社會上也會減少很多的就業崗位。筆者在這裡也提醒那些想要創業的朋友,最好是量力而行,這樣就算創業失敗,也不至於負債累累,無力償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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