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和你借錢,該不該借?

在寫這篇文章前,我特意調查了周邊幾十位同事,三十歲前平均每人被借過錢5次以上,且都有不還錢的現象,幾百幾千的都有,另外男性借出去錢的次數偏多,打水漂的次數也偏多。

下面我們回歸正題:當朋友和你借錢,你借不借?此刻的你應該比較煩亂,一大堆俗話說浮現在眼前:

俗話說:

“一分錢難倒英雄漢”。

“與人方便,與己方便”。

“多個朋友多條路,多個冤家多堵牆”。

“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。”

俗話還說:

借錢幫人,要錢傷人”

“寧可指人一條路,不能借人一鬥米。”

借錢滑溜溜,討錢面憂憂。”

那麼“當朋友和你借錢,你借不借?”這個問題先不急著回答,先來聽聽這幾個我身邊的案例。

案例一

一個剛入職不足一個月就離職的同事,來沒幾天就和我借500塊錢,我也沒尋思啥,就借給他了,然後過幾天就還我了。但我沒想到的是,這只是開始,沒幾天又和我借2000,我又借了,這次過了一周還的。再後來,他離職了,又和我借了3000,催了幾次才還的。這兄弟借錢是為了出去玩,而且花錢大手大脚,關鍵我和他並不熟,三番五次和我借錢,再後來和我借五千,我斷然拒絕了,然後改口借兩千,我依然沒借,感覺像是借最後一筆不還錢的節奏。自此之後就再也沒聯絡過。

案例二

這次是相處一年的男同事,還兼職做婚慶。說是回款有週期資金周轉不過來,需要幾千急用,下月還。覺著此人挺可靠,就借了。往復幾次之後,也拒絕過,畢竟老是借錢有種不可靠的感覺,再後來,說是回老家一趟缺錢,和我借30000,我說沒那麼多,借了他15000。再之後,電話打不通聯絡不上了,很是傷心。

這還不算啥,後來才知道。他離職後和另一個同事說婚慶創業可以融資,年底給那個同事分紅。還可簽合同,並把身份證影本也給了,那個女同事拉著家裡的表姐投資了好幾萬。

最後,我們商量著要起訴他,即便追不回錢也可以把他定為老賴,但涉及到要當事人,要到台中的法院起訴,那個女同事工作又一直忙,現在還沒有動作,而一般的借款類的有效期是兩年,過了今年十月一,馬上就失效了,而我的15000也就不打算要了,如果請假去起訴,路費+損失的薪水,完全超過了15000很不划算,只能當做一個教訓。

案例三

說個剛畢業同事的,上學那會兒,小姑娘麗麗和閨蜜、閨蜜男朋友、閨蜜男朋友室友一起去逛街,閨蜜男朋友室友看中一件8000多的外套,說沒帶皮包,讓麗麗替他支付,說回去了就還給麗麗,麗麗有點難為情,後來還是幫著付了。(閨蜜男朋友室友並不帥,麗麗也對他沒感覺,僅僅處於善良)。後來,麗麗等了一周、兩周、一個月都沒有還錢,要錢也不給,對於上學期間的學生來說,8000塊錢也算是一筆鉅款了。最後,眼見還錢無望,麗麗只能托閨蜜男朋友把那件外套拿出來,燒毀洩憤。

借出錢和借入錢的人在想什麼

借出方:借的金額也不多,對方也不會不還,都是朋友或同事拒絕了容易傷人,就算為人了,即便不還也不多,就當看清一個人吧。

借入方:借的金額不大,肯定好借,也不會被拒絕,忘還了也不會追究,對方不好意思要,要了還上便是或者在拖一拖也可以。

在古代有個說法叫:“借三不借二,救急不救窮”。大意是:遇到讀書教育、婚喪嫁娶、重災疾病這三種情况的時候,可以借錢;而面對窮無止境,不求上進的人時,應該選擇不借。

一般來說,人們在朋友借錢之前,都會考慮關係遠近、借款金額、借款緣由,但是小編不這麼看。除了至親和三五個死黨,其餘人我是不借的,為什麼呢,請聽我一一道來。

首先,大錢沒有。

一般上萬的錢對於普通人來說,就算是金額不小了。不借原因有二,一是可能自己有用或者不夠,二是關係不到,我不會借。畢竟30上下的年輕人都是要買房娶妻或者還房貸、車貸的人群,甚至還要養孩子、養父母這都需要錢。

其次,小錢沒必要。

對於借幾十幾百的人來說,基本上來說是不打算還的,誰的手機上都會有網路銀行或者刷卡支付,支付環境也很完善幾乎用不到現金,所以我不會借。

對於借上千的人來說,可能確實有些困難,但是現在不同於過去,解决短期錢款的問題有很多平臺,除去不合規的借貸平臺,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借貸的服務以小編的信用可以借出近100萬,這還不算信用卡貸款的額度,加上的話可以達到300萬,這完全可以解决幾萬塊錢的問題。

所以,綜上所述,大錢我們沒有,小錢完全可以通過借貸平臺來解决,沒必要承擔打水漂風險,畢竟確實生活有相當一部分就是借小錢不還習以為常的人。

另外,頻繁借錢還錢的人一般是財務習慣不好,或者是有花費較大的習慣,或者負債很多拆東牆補西牆,借給這些人本身就是有很大風險。

所以,借錢要慎重,畢竟自己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,與其借給一個不還你錢的人,還不如自己吃頓好的,買件新衣服來的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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